朗读
新政办发〔2013〕8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各政府性投资公司:
为加强对“13新昌债”债券资金使用的管理,切实管好用好债券资金,确保债券资金还本付息,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新昌县债券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债券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听取和监督债券资金的使用、管理及本息偿还情况。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马永良(县委副书记、县长)
成 员:施华南(县府办主任)
张恺荣(县金融办主任)
李一峰(县发改局局长)
胡玲萍(县监察局局长)
求国安(县财政局局长)
俞剑锋(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国兴(县审计局局长)
谢立民(县财政局副局长)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