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镜政〔2013〕97号
关于2013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资金结算的
请 示
县财政局、农业局:
根据新昌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新昌县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和设施农业设备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机组〔2013〕1号)文件精神,经核实、公示,符合条件享受财政补贴的购机户有274户,购买补贴机具290台,中央补贴资金26.66万元。请拨付中央补贴资金26.66万元。
附件:新昌县2013年镜岭镇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资金结算汇总表
新昌县镜岭镇人民政府
2013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