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新昌县 > 正文

关于印发《镜岭镇“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3 新昌县 收藏
朗读
 

镜委〔2013〕72号

 

 关于印发《镜岭镇“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

现将《镜岭镇“河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新昌县镜岭镇委员会

新昌县镜岭镇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1日

 

镜岭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811”生态文明建设,继续推进“四边三化”、“双清”行动,切实改善全镇河道生态环境质量,促进河道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建立健全河道管理长效机制,决定在全镇建立“河长制”管理制度。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源头治水、科学治水、联动治水的指导思想,建立“河长制”管理制度,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落实、共同监管”的精神,建立健全职能部门督促指导、乡镇负责管理、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河道管理长效机制,修复水生态功能,确保交界断面水质考核合格和饮用水源安全,促进我镇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和加强监管,切实改善河道水质及周边生态环境,通过几年努力,河道水质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三、实施范围和责任单位

镜岭境内五条主河道及支流全面落实“河长制”,分河长、河段长和分段长。按照“属地管理、分段负责”的原则,原则上由河道流经村的村委主任担任分段长,若有人员变动,自行调整。。

各村应当根据乡镇“河长制”方案,积极协助做好本区域内河道保洁工作,可以制定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持河道清洁,维护生态平衡。

四、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

(一)各级河长职责

1.河长。是责任水系总领导,负责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工作,协调落实相关热点难点问题,督促河段长加快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2.河段长。是责任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协助河长开展检查、考核等工作,做好对分段长的监督指导。承担河道治理的牵头、协调和管理等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四边三化”、“双清”行动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河道整治工作。开展辖区内河道管理热点难点问题调研,提出河道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制定辖区内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3.分段长。是责任河段的具体负责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协调执法部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理;

(2)河道的日常疏浚、清障、保洁工作,开展河道管理日常巡查;

(3)河道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处理;

(4)河道生态绿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采砂管理及长效保洁管理制度的建立;

(5)对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要及时告知农业、卫生等部门;

(6)服从镇里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

(7)设置具有保洁人员名单,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宣传标牌;

(8)确保河道整治无事故,安全设施齐全;

(9)收集管理资料,建立相应保洁台账,及时上报信息;

(10)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并及时汇报;

(11)做好河道保洁宣传工作,引导大家自觉保持河道清洁。

(二)主要职能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部门要落实专人,建立相应机制,负责做好职能范围内工作的指导、督促。

1.农村环卫保洁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的农村保洁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全覆盖,继续健全“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制,确保全镇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加快镇区生活污水管网的建设,确保截污纳管到位。(镇科教文卫办牵头落实)

2.河道保洁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清水工程”建设,扎实开展河道整治工程,严格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加强日常河面(河岸)保洁、河道清障清淤,强化水土流失和挖(洗)砂管理。(镇科教文卫办牵头落实)

3.工业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加强断面水质监测,设定固定监测点,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加强沿河企业偷排及超标排放的监控和处罚。(镇村建办牵头落实)

4.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实现养殖规模化、标准化,污染处理规范化、生态化。积极推广环境友好型农作制度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加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镇农办牵头落实)

5.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优化农村人居环境。(镇农办牵头落实)

6.非法建筑取缔机制。加强对城区河道边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行为取缔。(镇村建办牵头落实)

7.媒体宣传引导机制。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和生态道德水平,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曝光落后区域、违法环境行为以及卫生保洁方面的不良习俗。(镇党政办牵头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河道所在村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本辖区的河道河段全程踏勘,摸清辖区内各河道河段环境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按期推进实施。同时,要加强与各河长、河段长之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并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切实把每条河流河段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镇有关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力度,规范管理。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实情、出实招,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增强实效,在“查、处、究”上狠下功夫,巩固河道整治成果,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要向社会公开曝光一些偷排、漏排污水和不配合河道环境整治工作等现象,报道保护环境维护河道生态环境的先进事迹和个人,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河道整治工作,增强群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河道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河段长负辖区主要责任,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镇科教文卫办要加强牵头协调,镇农办、工办、村建办、综治办等主要职能部门要联合制订河长管理考核细则,纳入清洁家园工作考核。镇主职领导每季度将不定期、不定时对河道进行抽查,镇文卫办每季度对河道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分段长要根据督查通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检查结果将纳入联系村干部、村主职干部的月、年考核。各河段长对片内河道负总责,各村联系村干部对所在村河道负责。

附件:镜岭河长责任表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新昌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xinchangxian/20210603/24024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