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
为进一步提升我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深化全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的活动,在去年开展的基础上,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以“评星晋级”活动为载体和抓手,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制度,不断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密切农村基层党群干群关系,为促进我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星晋级”工作的领导,成立东茗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考评小组。
组 长:俞桂阳、宋琪
副组长:吕海云
成 员:蔡志平、陈 隽、张言强、吕玉琦、
陈志勇、孟 黎、杨春园
考评小组下设办公室,吕海云兼办公室主任,俞志锋、俞丽华、王钦君、杨红初、张学超、梁栋、潘志勇、何新秀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活动对象
全乡15个行政村
四、活动时间
党风廉政建设星级村创建考评工作一年开展一次,各行政村年初申报星级争创目标,制定争创计划,明确争创措施,乡党委于11月底前完成考核评定,年底进行命名表彰。
五、考评办法
1、评星程序。采用分级评比的方式进行。其中一至三星级村由村党组织对照标准自评申报,乡考评小组考核定级,并报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发文公布。四至五星级村在乡考核定级的基础上,经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示后,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发文。三、四、五星级村原则上分别控制在行政村数量的40%、6%、4%左右。
2、动态管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行政村星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考评,对达不到相应星级标准的予以降级,对工作成效明显、符合升级标准的按照程序予以升级,不搞“终身制”。
3、结果运用。星级评定结果与各类考核评先、安排有关项目资金、村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奖励等相挂钩。四、五星级村推荐参加省、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命名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二星级以下(包括二星级)的村,当年不能被评为年度考核先进,两年内一般不能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不得评为县级文明村。对达不到星级评定标准的村,要加强指导、重点帮扶,促其早日达到星级标准,否则,除上级明文规定外,原则上不予安排项目建设资金。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每年年初对升级的村进行通报表彰,对降级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两年达不到星级评定标准的村的主职干部进行诫免谈话。
六、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9月30日前)。出台新的考评标准,广泛宣传“评星晋级”活动的重大意义,在全乡形成一种创评高星级村的浓厚氛围。
2、自评申报阶段(2013年11月10日前)。成立东茗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考评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拟定乡“评星晋级”活动考核实施方案;各村自评后向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考评小组申报。
3、考评验收阶段(2013年11月底前)。一至三星级村由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考评小组考核定级,并报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发文公布。四至五星级村在乡考核定级的基础上,经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示后,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发文。
4、总结提高阶段。每年12月底前对“评星晋级”工作的各类资料进行整理,并认真总结“评星晋级”活动的工作经验,巩固和发展已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内容、工作机制、工作方法,不断提高“评星晋级”活动的水平和实效。
七、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活动,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村要充分认识到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和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星晋级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
2、密切协作,落实责任。抓好“评星晋级”活动的开展,需要全乡上下的通力配合。乡领导小组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联系村干部要深入各村,全面了解情况,指导各村活动的开展;村级组织是活动的主体,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参与热情,做到每个行政村有目标、有部署、有措施,确保评星晋级活动有序推进。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利用各类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此项工作的推进情况、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充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推进“评星晋级”活动向纵深发展。
附件1:《东茗乡党风廉政建设星级行政村申报表》
附件2: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活动星级考评标准
中共东茗乡委员会
东茗乡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14日
抄送:县纪委、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
东茗乡党风廉政建设星级行政村申报表
| 创建村 | 创建星级 | |||||
| 人口数 | 户数 | 党员数 | ||||
| 村集体经济年收入 | 村农民 人均收入 | |||||
| 村党组织负责人 | 姓 名 | 村委主任 | 姓 名 | |||
| 电 话 | 电 话 | |||||
| 近得上奖两县表励年级彰情获以、况 | ||||||
| 自 评 材 料 | 村党组织 村 委 会 (如写不下,请另附纸) | |||||
| 意 见 乡镇党(工)委 |
(盖章) 年 月 日 | 意 见 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 |
(盖章) 年 月 日 | |||
填报人: 年 月 日
附件2: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活动
星级考评标准
1.一星级行政村
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级各类组织健全,职责明确。
(2)建立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在便于群众阅览的地方设立党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墙),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做到每季度公开1次。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和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做到随时公开、逐项公开。
(3)实行村级财务“双代理”制度。村级帐目与货币资金委托乡镇(街道) 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代理,接受监督。
(4)执行招投标制度。达到规定标准的村级工程项目、物资采购、集体资产处置一律进入县、乡镇(街道)招投标中心公开交易,规定限额以下的小额工程项目须经集体讨论决定。
(5)按要求建立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落实村级事务代办员制度。
(6)加强村监委规范化建设,做到“六有”(对外有牌子、办公有场地、审核有公章、监督有制度、履职有保障、工作有台帐)
(7)村两委主职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
2.二星级行政村
除具备一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两委班子团结,工作协调,各类组织工作运作顺畅。
(2)建立村务公约制度,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健全,村级重大事务决策民主,程序规范,会议记录齐全。
(3)党务、村务公开栏设施整洁,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保持完整。
(4)财务管理规范,审批权限明确,按季报结及时,票据管理符合规定。
(5)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凡村级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确需变更,增加投资额超过20%或金额达2万元以上的,须经村两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6)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达到平安村标准。
(7)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村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并公示,每年开展村两委主职干部廉洁承诺、述职述廉,接受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民主评议。村两委主职干部按规定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村两委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
(8)建立预约告知、代理服务等工作制度,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运作正常。
3.三星级行政村
除具备二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级班子务实高效,富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2)村级经济发展思路明确,新农村建设有项目、有措施,村级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一事一议”项目规范扎实推进,农民收入和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3)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把好党员“进口、管理、出口”环节。村干部服务意识强,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突出问题。
(4)落实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到目录完备,资料齐全,归档及时,年底装订成册。
(5)加强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农村“三资”家底清晰,管理台账健全,管理规程明确,资产、资源、合同卡片及实物图片及时录入“三资”信息网络,实现村级端口实时查询。
(6)严格控制使用白条,杜绝工程项目支出白条入账。预领款报结及时,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合理,村级招待费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实行年初预算,总额控制。
(7)切实抓好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建立村干部廉情档案。村两委主职干部在述职述廉或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的测评中,信任票不少于2/3,党员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
(8)未出现因村级财务、工程发包、重大事项决策等不规范而引起的上访问题(经查属实的)。
(9)建设标准型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形式多样,作用发挥明显。
(10)村监委履职到位,作用发挥明显,注重自身建设,在村民代表信任度测评中,信任票不少于2/3。
4.四星级行政村
除具备三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完善并上墙公示,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每年至少召开二次村民代表会议,推行村民质询制度。
(2)村级财务按月逐项逐笔公开。预领款控制严格,最高额度不超过代理资金的30%,工程项目预领款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拨款进度规定。村级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支出票据除农户误工外,统一凭财政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票据入账。
(3)村级财务实行三年一轮审,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全年村级招待费支出占集体经济收入比例在所属乡镇(街道)排名靠后。
(4)农村人均收入和村级集体可支配收入总量或增幅居全县行政村上游水平。
(5)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依法编制并实施村庄建设规划,村容整洁,村风良好。
(6)村两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正常开展党员干部教育活动。村党组织受到群众拥护,威信较高,群众对村两委主职干部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
(7)建设示范型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有特色服务项目,群众满意度高。
5.五星级行政村
除具备四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两委干部干事创业形象好,“双带”作用明显,在全县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2)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廉政文化特色明显,“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的氛围浓厚。
(3)“三资”管理科学、精细,财务运作民主、顺畅,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发展集体经济有举措、有成效,村集体收入每年有增长。
(4)村级各项事业和谐发展,达到市级以上文明村标准。
四星、五星级行政村实行一票否决制,主要包括:
(1)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越级上访和越级非正常上访事件的;
(2)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3)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4)发展党员呈现红色预警的;
(5)存在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