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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2013〕19号
关于成立中共新林乡新经济与新社会
组织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和改进我乡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充分发挥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在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推动移民安置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经新林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中共新林乡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简称新林乡乡两新工委)。现将成员公布如下:
书 记:石利明
副书记:丁柏余 柴昊钢
委 员:杨晓敏 王亚君 盛月明 徐燕良 胡陆军 许亚芳
乡两新工委办公室设在乡组织办,由柴昊钢兼任办公室主任。
中共新林乡委员会
新林乡人民政府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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