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第一条 为认真实施“党员关爱工程”,形成“群众有困难党员帮,党员有困难组织帮”的良好氛围,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和自豪感,提升党组织的形象,围绕“取之于党员,用之于党员”的原则,建立小将镇“党内关爱互助基金”,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基金采取“上级专项基金拨款、镇政府党员活动经费提留、各党组织党员和社会捐赠”的办法进行筹措积累。镇政府从党员活动经费中拨出2万元作为“党内关爱互助基金”启动资金,今后每年从党员活动经费中提取35%进行补充;各党组织和党员(包括入党积极分子)不定期开展募捐,以自愿捐款的形式进行募集。
第三条 本基金用于党内关爱和帮扶
1、主要慰问贫困特困党员。
2、救助因自然灾害等各种客观原因造成生活极度困难的党员。
第四条 本基金实行使用上限管理,每年列支金额不得超过基金总额的1/3。
1、对困难党员慰问,每户每年度200元,如特殊困难一事一议。
2、对因灾害及各种客观原因造成困难党员的补助,每年每户300元,如遇特殊情况一事一议。
第五条 本基金实行专户专人管理。资金账户单独设置,由镇财务代理统一管理。基金开支实行党政办提出建议方案,由镇长一支笔审批。
1、对每一笔资金的收支必须认真登记造册,实行台账管理制度;
2、对资金发放,必须由相关当事人签收;
3、对收支项目实行一年一审计,一年一公开。
4、对困难党员补助必须要有申请报告,说明情况。
第六条 本基金相关组织设置。成立小将镇党内关爱互助基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群副书记任副组长,党政办具体负责基金发放和审核管理。
第七条 本管理办法由小将镇党政办负责解释,自2013年7月1日开始实施。
中共小将镇委员会
2013年7月1日
抄送:县委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