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2014年春节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1月15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春节期间人流、物流、车流进入高峰期,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增多,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周密部署,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根据市安委会下发的《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绍市安委传〔2014〕1号)的要求,在前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针对冬季事故易发的特点,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主要检查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到位、隐患整改是否及时、现场管理是否规范、灭火器材是否充足、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通畅、员工教育培训是否到位、安全生产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是否落实等。
三、加强应急值班,妥善处理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春节期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要及时报告春运和春节期间各类安全信息,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和妥善处理,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
请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将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值班表、联系电话于1月25日前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情况,于每日16时前将当天的安全生产情况电话报告县安委办,并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汇总表》于节后第一天上午10时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值班电话:86621010,传真:86380999。
附件:1.春节期间值班领导及工作安排情况表
2. 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汇总表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6日印发
附件下载:9(附件1-2春节值班情况.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