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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的通知

2021-06-03 新昌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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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办发〔20142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为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我县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质量,为县委、县政府宏观决策和绩效考评服务,现就加强我县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重要意义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涉及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等社会各个领域。从项目类型与性质分主要集中在工业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和农业、水利、教育等领域,量大、面广。固定资产投资不仅是拉动经济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之一,也是改善民生,增加发展后劲,提高区域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固定资产投资水平是反映区域实力的重要标志之一。目前随着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投资统计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新时期下,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显得十分重要。

二、严格执行国家投资统计制度规定,规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口径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范围: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投资,由项目投资单位上报;房地产开发投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上报。计划总投资亿元以上项目上报须报送相关资料到市统计局备案,5亿元以上项目须报送相关资料到省统计局备案。10亿元以上项目须报送相关资料到国家统计局备案。

三、着力做好新形势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

(一)建立新开工项目统计联动机制。新开工项目涉及部门较多,搞好、搞准新开工项目统计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做到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合作。

由县统计局负责建立新项目统计情况库。发改、经信、建管等部门均要指定专人负责,对本部门掌握的新项目情况进行实时整理和更新,并定期向县统计局提供信息。确保新项目库的建设不重、不漏,和各部门间基础资料的一致性。

(二)建立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专人负责制。乡镇(街道)、园区要明确固定资产投资分管领导和统计员。特别是涉及农业、基础设施、第三产业等领域,做到“不重不漏”,确保数据及时、真实、全面。

经信、教、建设、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卫生、现代服务业、钦寸水库、电力等有关部门要确定分管领导和统计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投资统计工作。投资统计人员主要负责布置、指导、督促本系统项目建设单位如期填报统计报表,并及时报送县统计局。其他部门如有固定资产投资发生,应主动联系统计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上报投资报表。要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报其他部门的数据要与报统计局的保持一致。

乡镇(街道)、园区及有关部门请将分管领导和统计人员名单按照附件1表格形式,于2014年3月10前报县统计局。

(三)做好固定资产投资月度统计工作。从项目正式开工开始,项目单位要有专人负责统计工作,每月及时、准确上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投资报表必须坚持由项目单位填报,填报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项目单位的公章,以确保报表具有法律依据和法律效力。

(四)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统计报告制度。投资项目应一个项目上报一张报表,不得捆绑上报。项目完工要及时填写相应竣工资料,所有统计资料整理归档。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统计的准确性。统计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对乡镇(街道)、部门和投资项目单位统计人员要实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统计业务知识、计算机操作技能等。着力提高基层统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工作责任感,以适应新时期投资统计工作的新要求。

(六)建立项目确认制度和检查制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要求对项目总投资亿元及以上的新开工项目,建立与项目主管部门及有关管理部门联合逐个上门现场核查制度。对3000万元以上的新开工项目实行电话跟踪确认制度。同时,要建立由发改部门牵头,经信、国土、环保建设、规划统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定期对新开工项目进行上门现场核实抽查,季度抽查比例要求在5%以上,保证入库新开工项目相关情况的准确可靠。

县统计局要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加大普法执法力度的基础上,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监督核查经常化、制度化,认真整治发现的问题。对在投资统计中发生虚报、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要严格按照《统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七)认真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调查表

为进一步核实2014年在建项目情况,不漏报投资项目,全面反映我县固定资产投资形势,请园区和相关部门填报《2014年在建和当年计划开工项目情况表》(见附件2),按内容填写所有计划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在建或预计今年开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于3月10日前将调查表报新昌县统计局专业一科(联系人:陈新康,电话:86038397)

附件:1.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分管领导和统计人员信息表

      2. 2014年在建和当年计划开工项目情况表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3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33日印发

附件1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分管领导和统计员信息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电话

手机

分管

领导

统计员

单位名称:          

填表人:                   填表时间:

附件2

 2014年在建和当年计划开工项目情况表

填报部门(盖章):

项目名称

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名称

计划总投资

(万元)

项目所在地

主体开工时间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2013年    月    日

填表日期: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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