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新昌县交通行业
安全生产较大事故防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交通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安委会印发的《新昌县安全生产较大事故防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新安委〔2014〕7号)精神,有效防控我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较大事故,促进全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按照县政府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新昌县安全生产较大事故防控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交通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防控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以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为重点,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支撑,积极探索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防控的有效途径,全面提高较大事故防范的组织协调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和科学治理能力,持续推进全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责任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有关单位各司其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开展较大事故防控专项行动。
(一)公路段。重点防控临水临崖路段、桥梁、连续下坡、急弯陡坡、隧道、路口等交通设施是否符合行业标准要求; 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危险路段整治以及桥梁(特别是独柱式桥梁)隧道运行是否安全;公路养护作业是否安全规范。
(二)运管所。重点防控校车、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型运输车(工程车)的安全性能、驾驶员以及行驶线路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客运驾驶员防疲劳驾驶措施、客运车辆动态监控措施和客运站场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执行到位。重点打击无证无牌、非法运输、客车超员、货运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港航处。重点防控运输船舶、船员持证情况;运输船舶的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配备及气象预报警报的接收处置情况;重点加强码头、渡口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三无”渡船、渡船超员和混载、非客船非法载客等违规行为。
(四)质监站。重点防控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严厉打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施工现场“三违行为”。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较大事故防控专项行动,不仅是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现实需要,更是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单位务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成立机构,落实责任,积极推进,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责任人员具体抓。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以王晓明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安运科、建管科、公路段、运管所、港航处、汽运总公司、陆海国际物流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安运科。
(二)认真制定专项行动方案。要在对较大事故发生规律特点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全面梳理较大事故风险点,确定防控较大事故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和环节部位,突出防控重点和关键环节,科学合理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要明确工作目标、措施和责任,严格时间进度安排并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
(三)突出隐患治理,着力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增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监管能力。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的执法检查,对各类违法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从快从重予以打击。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抽查、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
(四)突出应急救援,着力强化安全生产最后一道防线。以加强应急保障能力为突破口,以提高应急处置突发事故能力为着力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完善各类应急处置要领、现场处置方案和专项处置措施,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和预案的衔接性。深入开展应急预案实案化、实战化演练,强化应急宣传教育和处置业务培训,搞好应急处置评估,不断提高应急处置指挥能力、业务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严格落实责任追责,着力防范类似事故重复发生。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对经预警、提醒后,仍不彻底整改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经济处罚、行业禁入、刑事责任等综合追责措施。对事故暴露出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六)认真做好推广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在11月10日前,对较大事故防控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提炼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加以完善,形成常态化的较大事故防控工作机制和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和提高行动成效。
抄送: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县安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