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新政办发〔2014〕6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六个防灾减灾日,5月10日至16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主题是“城镇化与减灾”。为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法定基层权力义务,增强社会公众灾害防御意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主题,结合《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政策法规,集中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在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的同时,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推动防灾减灾知识和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要把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中小学校和城乡避灾安置场所作为防灾减灾的教育基地,突出做好车站、大型商场、集市、公园等人口密集场所,通过开设专栏专题、刊发评论文章、播放宣传短片、组织街头咨询、张贴宣传挂画、印发科普读物等形式,着力提高社会公众的灾害风险和防灾减灾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参与防灾减灾的文化氛围。
二、大力普及防灾减灾基本技能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灾害风险特点,开展技能培训、应急演练、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基本技能普及活动。要加强部门协作,搭建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增强社会公众尤其是灾害易发区的中小学生、农民工、工矿企业职工等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逃生避险及自救互救技能,最大程度减少生命财产损失。要发展社会化紧急救援服务组织,积极培育基层兼职救援队伍,充分发挥志愿者、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团体在灾害紧急救援中的作用,提高灾害应急救援能力。
三、深入开展灾害风险排查治理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做好车站、商场、电影院、集市等人口密集场所以及学校、医院、企业、地下管网、燃气管道、隧道桥梁等重点部位隐患排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治,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的发生。要强化群防群治,建立健全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避灾安置场所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编制完善行政村(社区)灾害风险地图,摸清行政村(社区)脆弱群体底数,落实避险救助措施,提高全社会抗风险能力。
四、精心组织防灾减灾应急演练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处置程序,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围绕主题,因地制宜,针对潜在灾害风险和区域灾害特点,组织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要积极组织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开展应急救灾演练,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让群众了解应急避灾安置场所的位置,熟悉灾害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掌握避灾自救互救的基本能力。
请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名单附后)于5月9日下午至县府办应急科领取宣传资料(短片、挂图),并做好活动方案、照片等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于5月23日前报县应急办。上报情况将作为年终应急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联系人:梁棵,联系电话:86022713,电子邮箱:86380101@163.com。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9日印发
附件
县级有关部门名单
宣传部(新闻办)、民宗局、发改局、经信局、教体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文广局、卫生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质监局、现代服务业办、粮食局、建管局、旅游局、广电总台、水务集团、气象局、供电局、电信局、消防大队、人行新昌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