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新昌县司法局关于建立机关干部
“五员工作制”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司法所: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对司法所建设的领导,进一步促进局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参与司法所日常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局机关干部“五员工作制”。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机关干部“五员工作制”,督促和鼓励机关干部关心基层、联系基层、多下基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掌握基层司法所的工作状况,增强对基层司法所工作指导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提升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
二、工作制度
机关干部“五员工作制”,即由每名机关干部定点联系一个司法所,当好“信息员”、“联络员”、“服务员”、“助理员”和“指导员”。
(一)建立信息员制度。机关干部要当好信息员,时刻注意了解、掌握联系点司法所的建设情况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对联系点司法所建设的各个方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收集司法所业务工作中发现的或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保障局机关与司法所信息沟通的顺畅。
(二)建立联络员制度。机关干部要当好局机关与司法所沟通的信使,起到良好的桥梁作用。及时协调处理司法所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帮助司法所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协调,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保障司法所建设顺利进行。
(三)建立服务员制度。机关干部在规范化的前提下,为司法所工作提供服务,尽己所能简化司法所财务报销、设备添置、问题反馈等办事流程,让司法所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处理基层事务。
(四)建立“助理员”制度。局机关干部保证每月下基层2天,到司法所担任司法助理员,配合司法所干警共同开展走访群众和社区矫正人员、审前社会调查、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和集中公益劳动、参与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摸排、法制宣传、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在司法所干警都请假或培训期间,必要时能顶岗工作。
(五)建立指导员制度。机关干部要当好司法所工作的指导员,协助司法所负责人抓好基层司法所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所务管理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对联系点司法所建设工作实行面对面指导。并协助各科室做好对司法所相关业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三、工作流程
(一)工作准备。一是与司法所进行沟通衔接,确定下基层的时间和主要工作事项;二是与各科室进行沟通衔接,确定下基层需要携带的资料和近期的工作任务;三是提前向各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办理好公出手续,并到办公室备案。
(二)工作开展。按照工作制度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当好“五员”;并虚心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情况反馈。机关干部下基层回来后,填写好《新昌县司法局“五员”工作情况反馈表》(附件2),并于当周内提交办公室。对于需要联系其他科室办理的,及时与其他科室进行联系办理。
(四)汇总督办。办公室每周对机关干部上交的《“五员”工作情况反馈表》进行梳理分类,报相关分管领导,由相关分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交相关人员进行办理。对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进行讨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五员工作制”,是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全面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抓基层、打基础的具体行动。每名机关干部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联系点司法所的“五员”(机关干部与联系司法所名单见附件1),局领导和各科室长要经常听取基层司法所的反馈报告,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二)认真实施,加强落实。局机关干部应加强与联系点司法所的沟通协调,合理安排每月下基层的时间和工作事项,规范办理公出手续(局不再统一安排接送车辆),并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各司法所要定期与所联系的机关干部沟通、反馈司法所工作开展情况,为该项工作制度的实施创造条件,充分发挥机关干部的“五员”作用。
(三)定期反馈,加强考核。每季度开展司法所反向测评,对负责联系的机关干部进行满意度测评,检验机关干部联系基层、充当“五员”的效果。将司法所年终绩效考核的结果与机关干部的考核挂钩,建立合理的考核激励机制。
附件1:新昌县司法局机关干部与联系司法所名单
附件2:新昌县司法局“五员”工作情况反馈表
新昌县司法局
2014年5月27日
新昌县司法局机关干部与联系司法所名单
| 局机关科室 | 机关干部 | 联系司法所 |
| 办公室 | 石幼初 | 大市聚司法所 |
| 石柏娇 | 东茗司法所 | |
| 吕飞飞 | 七星司法所 | |
| 谢 雷 | 双彩司法所 | |
| 俞丽挺 | 澄潭司法所 | |
| 矫正科 | 赵明婉 | 南明司法所 |
| 潘颖颖 | 梅渚司法所 | |
| 杨恩乐 | 巧英司法所 | |
| 基层科 | 孟柏正 | 沙溪司法所 |
| 支惠萍 | 城南司法所 | |
| 蒋建校 | 回山司法所 | |
| 宣教科 | 林相灯 | 小将司法所 |
| 律公科 | 王军花 | 新林司法所 |
| 甄炎萍 | 儒岙司法所 | |
| 148中心 | 施新文 | 镜岭司法所 |
| 吴玉忠 | 羽林司法所 |
附件2:
新昌县司法局“五员”工作情况反馈表
机关干部: 联系所: 日期: 年 月 日
| 参 与 工 作 | (请以条目形式一一列出并附相关数据): |
| 反 映 问 题 | |
| 建 议 | |
| 领导意见 | |
说明:1.本表一次一报,由机关干部于下乡当周报局办公室。.
2.“参与工作”栏目需写明机关干部作为“五员”(信息员、联络员、服务员、助理员和指导员)所作的具体工作和掌握的新情况,以条目形式一一列出。
3.“反映问题”和“建议”栏目主要填写在“五员”工作中司法所业务工作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