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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2021-06-03 新昌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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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政〔2014〕54号

关于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村、各办、有关单位:

《镜岭镇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镜岭镇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5日

抄送:县安委会

镜岭镇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近期,全国各地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此,中央、省、市各级领导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此类事故再度发生。马永良县长也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抓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严钢副县长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根据《新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新安委〔2014〕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提高事故防控能力,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保持全镇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

二、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非煤矿山、油气管道、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六个领域的重点“打非治违”工作内容。同时,结合我镇实际,深入开展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企业、“三合一”企业和“多合一”建筑以及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涉氨制冷企业(以下简称“三场所一企业”)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三合一”企业、“多合一”建筑安全综合整治:认真对照《新昌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方案》时间节点和各自职责,加快推进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三场所一企业”专项整治:对“三场所一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整改事故隐患。

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企业:打击小微企业和作业场所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整治安全条件差、事故隐患严重,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  

各村、各办、有关单位要围绕上述9(6+3)个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内容,紧密结合实际,明确本地、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范围和具体内容。

三、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

各村、各办、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要认真做好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打击整治及巩固深化等各阶段的工作。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8月下旬):要认真及时做好动员部署和宣传发动工作,统一思想,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相互促进。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功能作用,在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进一步摸清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特别是9(6+3)个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内容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情况,提高“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针对性。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月-11月底):要在自查自纠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开展集中打击整治活动。按照《通知》要求建立并实施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各村、各办、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对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要视专项行动推进情况,采取暗查暗访和“四不两直”等方式,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开展督查,对专项行动工作推进缓慢、成效差的实施通报批评和重点督查,推动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各村、各办、有关单位要充分借助我镇“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清洁家园”等中心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探索建立根除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的治本之策。要从健全“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能力的角度,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情况,及时推广专项行动中涌现的好做法和好经验,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效。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各村、各办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专项行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交通运输由张文平牵头组织,相关办公室和单位配合;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由娄晓春牵头组织,相关办公室和单位配合;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三场所一企业”由叶桦牵头组织,相关办公室和单位配合;消防由王铁平牵头组织,相关办公室和单位配合;“三合一”企业、“多合一”建筑综合整治由叶桦、王铁平牵头组织,相关办公室和单位配合;其他有关行业分管领导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明确细化重点打击和整治内容,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各村主职干部要牵头组织好本村辖区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村、各办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同时,要积极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各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做法和成效,并于12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镇安监站,联系电话:8666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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