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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局属单位2014年度财务内审工作的通知

2021-06-03 新昌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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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交通运输局文件

 

新交发〔2015〕30号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

局属单位2014年度财务内审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局属各单位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服务的职能,有效监督交通运输事业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依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及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14年度财务内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审范围

局属各单位2014年度部门财务收支情况。

二、内审内容

1.会计核算情况。是否及时、准确、全面,资料是否齐全。

2.往来款项情况。清理是否及时,手续是否齐全,审批是否合规,有无长期拖欠不还的现象。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专款是否做到专用,有无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或各项目之间相互调剂、挤占的现象。

4.“三公”经费和人员补贴使用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和审批程序办理,接待和交通费用支出是否合理,有无滥发钱物的现象。

5.收入支出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真实、合法,核算是否准确,有无收不入账和费用支出未按规定和审批程序办理现象。

6. 固定资产管理情况。是否及时入账,保管、使用、报废制度是否健全。

7.其他有关事项。

三、工作安排

内审工作在局内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局财务审计科牵头,并抽调下属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内审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至4月底结束,各单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被审计单位要积极配合审计组有关工作,按时提供有关资料,认真答复审计人员的询问。

2.内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公正、廉洁。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内审职责,严格规范内审行为和工作程序,认真检查,做到防微杜渐,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财务人员指出。

3.对内审决定及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加以整改;对内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采纳和落实,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促进制度建设和管理更加规范。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    

2015年3月18日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5年3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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