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交通运输
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交通运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绍市交发〔2015〕4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新昌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局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并设立局交通运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局改革办”,设在局法制科),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改革日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局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晓明
副组长:林福祺 俞 勇 丁忠超 石光明徐 勇 石伏平 李 萌
成 员:陈永明 石新春 张文英 余 兵 章丽萍 胡优琦 马弘祥
二、局改革办成员
主 任:陈永明
成 员:吕更生张双德 杨俊萍 陈 坚 王炎平
三、局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及局改革办主要职责
(一)局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我局交通运输综合改革试点的原则、总体方案。
2.统一部署试点工作。
3.统筹协调处理全局性、长远性的改革问题。
4.指导、推动、督促局有关重大改革措施的组织落实。
局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重大问题,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二)局改革办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我县交通运输综合改革试点重大问题政策研究,研究起草新昌县交通运输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2.负责统筹推进、综合协调局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的落实,督促检查局属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3.做好与市局、县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改革试点的各项决策部署。
4.研究提出综合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对策建议,为局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参考。
5.负责有关调查研究工作,收集汇总有关信息资料,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改革试点重要问题研究、咨询。
6.局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其他事项
局属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改革工作机构,根据上级部署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
抄送:绍兴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