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
2015年“三防”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总体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15年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公路水路安全畅通有序、运输生产和工程建设安全平稳,经局党委同意,现就2015年交通行业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以下简称“三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5年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做好“三防”应急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和完善工作网络,责任到岗到人;要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最高目标,坚持“预防为先、综合减灾、统筹谋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及早准备,有效处置,及时恢复,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县交通基础设施防洪(潮)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台旱灾害损失,为我县交通安全快捷提供更加可靠的防灾减灾安全保障。
二、健全组织,强化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负起监管责任。为加强“三防”工作的统一领导,县局成立“三防”工作领导小组,由王晓明局长任组长,丁忠超、林福祺、俞勇、石光明、徐勇任副组长,成员为李萌、石伏平、石新春、余兵、胡优琦、马弘祥、丁国忠、赵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运科,由余兵任办公室主任,局“三防”值班电话86010456。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三防”领导小组,落实责任主体,真正做到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和完善工作网络,责任到岗到人,加强值班,确保政令、信息畅通。同时,要进一步严肃“三防”工作纪律,对于因失职、工作不力和违反“三防”应急要求而造成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完善预案
交通运输系统的“三防”工作范围广、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项目多,各单位必须清醒认识到“三防”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对照“防、避、疏、抢、通、救”等应急工作全过程特点,以公路抢通保畅、车船运输安全及运力保障、应急指挥系统等为重点,统筹考虑台风、雨雪冰冻等重点气象灾害及相关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和处置,合理安排项目和资金,强化应急队伍、装备布局和信息系统等建设。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根据自身实际,落实责任制,健全工作机构,特别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指挥部,要明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行业指导”的“三防”工作责任体系,修订和完善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公路管理部门要重点加强对管养路段、路面、路基、桥涵及附属设施的养护,加强对高挡墙、高边坡、高驳坎、临水临崖等易出现坍塌路段的经常性检查,采取相应防范加固措施;发现异常或隐患,及时划出警戒线,设立醒目标志,并组织力量尽快排除险情,确保公路畅通;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灾害要制订道路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并落实好应急抢险突击队。
公路运输管理部门要负责制订好“三防”抢险救灾运输应急车辆调度预案,落实抢险救灾所需的运输车辆,随时听候调遣,确保应急物资、人员运输的及时、安全;要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开展驾驶员的汛期安全和应急避险教育。
港航管理部门在水路运输方面要做好船舶、轮渡、渡口、码头的安全渡汛准备,对“三防”期间的渡口安全工作做好部署,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制订应急预案,落实抢险船舶,确保渡运安全。
各在建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要保证设备和物料存放安全、施工现场排水设施、人员教育和责任制的落实,重点加强在建工程项目部“三防”工作的责任制落实和“三防” 应急预案建立情况。
四、强化检查,做好汛前准备
各单位要在4月底前,召开一次“三防”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三防”应急工作;开展一次“三防”工作的全面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三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机构、人员、制度等建立和完善情况;应急培训情况。
(二)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物资、装备储备及其保障机制建立情况;应急抢险救援人员、队伍建立和社会化资源网络建立情况;应急运输车(船)落实和目录修编情况;应急资金到位、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修)订和演练情况;预警及信息网络建设情况等。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严防出现漏洞而导致重特大安全事故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届时,县局将对相关单位进行工作督查。
五、加强值班,报送信息
(一)强化“三防”值班制度。认真做好“三防”应急值班工作,重大灾害情况来临或发生时,各级领导要在岗值班。在接到可能发生灾害的警报后,要按预案要求,立即进入抗灾指挥状态,“三防”工作机构、成员要立即到岗到位,抢险救灾人员和车(船)进入待命状态,随时参与应急处置。
(二)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告灾情发生(时间、地点、种类等)、灾情评估(包括道路通阻情况、人员伤亡及其他灾损等)、抢险救灾(疏散人员、投入资源、抢通保通成效等)和灾后恢复情况等。
请各单位将各自“三防”工作领导机构、办事机构、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值班(传真)电话、工作准备及相关检查情况等材料,于4月10日前报县局安运科。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
抄送: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县“三防”指挥部,县安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