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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办发〔2016〕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市两级特色小镇培育建设的总体部署,加快推进我县智能装备小镇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新昌智能装备小镇建设指挥部,现将指挥部组成人员及相关部门职责公布如下:
一、组成人员名单
总指挥: 朱润晔 县委常委、副县长
常务副总指挥:徐东林 高新园区管委会主任
王超平 县委政研室副主任
副总指挥: 王国军 澄潭镇党委书记
高雪军 七星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蔡立君 梅渚镇党委书记
张达江 高新园区常务副主任
成 员:吕周杨 县发改局副局长
俞安平 县经信局副局长
陈 远 县科技局副局长
谢立民 县财政局副局长
袁秀春 县国土局副局长
何乐钦 县环保局副局长
张国良 县建设局副局长
石光明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亚红 县水利局总工程师
梁水屿 县林业局副局长
陈永江 县商务局副局长
梁益民 县文广局副局长
梁益鹏 县统计局副局长
魏张弦 县金融办副主任
吕 莉 县旅游委员会副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新园区管委会,由徐东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达江、吴亚峰、何溢强、俞亚其任副主任。
办公室职责: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特色小镇培育建设的方针、政策、规划;调整完善新昌智能装备小镇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督实施产业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建设过程中重大问题;负责对外招商引资工作;及时掌握特色小镇建设进展情况,做好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定期上报特色小镇建设动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县发改局:负责智能装备小镇综合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做好日常工作督查、信息交流等工作。做好与上级对口部门的对接联络工作。
2.县经信局:指导智能装备小镇工业项目建设工作。做好与上级对口部门的对接联络工作。
3.县科技局:指导智能装备小镇的科技创新等工作。做好与上级对口部门的对接联络工作。
4.县财政局:负责做好智能装备小镇享受财政扶持政策和年度创建工作奖励资金的兑现工作,安排资金支持智能装备小镇加快规划建设等工作。做好与上级对口部门的对接联络工作。
5.县国土局:负责做好智能装备小镇享受用地扶持政策的审核和兑现工作,做好智能装备小镇有关用地保障工作。做好与上级对口部门的对接联络工作。
6.县环保局:负责做好智能装备小镇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做好与上级对口部门的对接联络工作。
7.县建设局:做好智能装备小镇建设规划和功能完善,指导小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完善等工作。做好与上级对口部门的对接联络工作。
8.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智能装备小镇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做好与上级对口部门的对接联络工作。
9.县水利局:做好智能装备小镇水利发展规划和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等工作。做好与上级对口部门的对接联络工作。
10.县林业局:做好智能装备小镇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抓好林业项目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等工作。做好与上级对口部门的对接联络工作。
11.县商务局:指导智能装备小镇的商贸服务业提升等工作。做好与上级对口部门的对接联络工作。
12.县文广局:做好智能装备小镇文化内涵的挖掘和打造工作。支持小镇强化文化功能建设。做好与上级对口部门的对接联络工作。
13.县统计局:负责智能装备小镇创建工作相关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研究提出小镇建设工作通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等。做好与上级对口部门的对接联络工作。
14.县金融办:负责协助各职能部门整合资源,支持小镇的投融资机制创新。做好与上级对口部门的对接联络工作。
15.县旅游委员会:指导智能装备小镇强化旅游功能,协助小镇创建3A级以上景区等工作。做好与上级对口部门的对接联络工作。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