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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办发〔2016〕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两路两侧”、“三治一提升”等工作,提高我县村庄整治档次,经研究,决定实施村庄绿化工程,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村庄
2015年度通过“三治一提升”的村庄(57个)。
二、建设标准
大力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彩化工程,具体分为基础版和提升版。
基础版:把改善村庄的生态环境作为首要目标,以绿化、美化为主,按照村庄整体规划,对村庄空余地块、房前屋后进行整体谋划,建设结构合理、乔灌花草科学配置的村庄绿化体系。原则上村庄(指村内)绿化率应在30%以上。
提升版,把打造特色彩化村庄作为首要目标,以绿化、美化、彩化为主,对村庄绿化工程进行科学合理布局规划,将村庄绿化、庭院美化、景观彩化进行有机梳理整合,建设符合当地特色的花乔木品种景观线路和花卉特色村庄,形成特色鲜明、错落有致、层次分明、四季常彩、可游可赏的村庄绿化景观工程。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负起村庄绿化工程的主体责任,对所辖范围内的村庄进行摸排,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开展村庄绿化,重点考虑国道、省道、高速等“两路两侧”附近自然村,明确村庄基础版的绿化整治方案,并抓紧开始建设,在6月底前完成基础版的绿化目标。
建设提升版的绿化村庄,各乡镇(街道)要依据村庄特点、地理位置,结合乡村旅线和“两路两侧”等选择性的确定特色彩化村庄名称和绿化规划,报农办审核后开展建设。
所有村庄绿化工程均需上报县创建办和农办备案。
四、资金奖补
1.奖补办法。实行以奖代补、乡镇(街道)统筹的办法。
2.奖补标准:
基础版,按300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资金由财政给予保障。
提升版,乡镇(街道)根据村庄实际上报绿化特色村庄名单、规划方案和资金投入(附绿化工程审计结果)等,另行申请资金补助。待审核后再给予资金补助,资金在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列支。
3.资金拨付:乡镇(街道)上报绿化村庄备案表后,将资金总补助额(300元/户)统一拨付给给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统筹安排;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做好资金支付的监管职责,制定绿化资金管理制度,按村庄绿化进度给予资金安排拨付。
五、其他
县创建办、农办、财政局、林业局等单位组织人员,做好村庄绿化工程的指导、督查和通报,原则上要求在6月份和11月组织专项督查,对村庄绿化工程情况和成活率等进行通报。
附件:新昌县村庄绿化工程备案表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印发
附件下载:54(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