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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昌县巧英乡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新昌县巧英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新昌县巧英乡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浙江龙山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初步设计,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及用地
本项目选址于巧英乡联防村,总用地面积773平方米。
二、总平面布置
原则同意该项目总平面布置。垃圾压缩车间位于站区西侧,主要为垃圾压缩车间、渗沥液收集池。压所车间后为混凝土挡土墙。压缩车间前为一大型水泥坪,以方便大型垃圾转运车行驶。生活垃圾入口与压缩后出口均为站区的南大门。站区四周设置围墙,围墙总长约80米。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一座垃圾中转站,设计日转运生活垃圾量100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二层建筑一幢,建筑占地面积183.5平方米,建筑面积225.52平方米,分为垃圾压缩车间、综合管理用房及机械维修房等三个功能区;购置LYJ-100A垂直式垃圾压缩机一套;停车场硬化49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还包括集水井、给排水、供配电、挡土墙、围墙等。
四、工艺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工艺设计。中转站采用竖直压装式垃圾压缩工艺。
五、建筑设计
原则同意项目建筑设计内容。项目采用混凝土框架结构。
六、公用工程
原则同意给排水、电气、消防、环保等专项设计。进一步完善节能和环保设计内容,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材料和设备,落实环保措施,施工图报消防部门审核后实施。
七、其他
该项目位于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限制建设区,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进行规划局部调整后方可实施。
八、项目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概算控制在99.8万元内,所需资金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请据此抓紧开展下步工作,尽快组织实施。工程完工后,按照新政办发〔2013〕150号文件的规定,向县发改局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