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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昌县小将林场生态公益林管护中心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新昌县小将林场: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新昌县小将林场生态公益林管护中心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华升建设集团浙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初步设计,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及用地
项目建于新昌县小将林场罗坑山万金地地段,东、南、北三方为山林,西侧为道路,总用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具体以用地红线图为准。
二、总平面布置
原则同意该项目总平面布置。按红线图形状,在地块内布置相邻互为内折角的两个单体建筑,用连廊将二个互不相邻的单体建筑贯通,二个单体建筑线尽力向东、西、北三方伸展,以加大南向内院的建筑空间。大门入口布置于南侧围墙,自修一条通道与公路贯通。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新建综合管护用房2幢,建筑占地913.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97.28平方米,其中:南侧幢为生态科普用房,建筑面积为842.12平方米;北侧幢为管理辅助用房,建筑面积为1155.16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还包括停车场、道路、围墙及绿化等配套设施。
四、结构设计
原则同意项目结构设计内容。项目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独立基础形式,其中生态科普用房为二层,管理辅助用房为三层,结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五、公用工程
原则同意给排水、电气、消防、环保等专项设计。进一步完善节能和环保设计内容,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材料和设备,落实环保措施,施工图报消防部门审核后实施。
六、项目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概算控制在703.47万元内,所需资金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请据此抓紧开展下步工作,尽快组织实施。工程完工后,按照新政办发〔2013〕150号文件的规定,向县发改局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