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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昌县儒岙中学运动场改造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新昌县儒岙中学: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新昌县儒岙中学运动场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浙江佳汇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初步设计,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
新昌县儒岙中学范围内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对新昌县儒岙中学田径场和体艺馆进行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工草坪铺设、塑胶面层处理、照明灯杆设置等,其中:足球场人工草坪铺设面积5581.23平方米,篮球场塑胶面层处理面积2700平方米,体艺馆塑胶面层处理面积1000平方米,跑道四周设6根照明灯杆。项目建设内容还包括窑井、管道等配套设施。
三、建筑设计
原则同意项目设计方案。篮球场和体艺馆的地面采用13mm厚混合式塑胶面层,足球场地面采用50mm聚乙烯人造草皮,每根灯杆配3个1500w球场专用灯具。
四、节能和环保
进一步完善节能和环保设计内容,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材料和设备。
五、项目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概算控制在179.7万元内,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请据此抓紧开展下步工作,尽快组织实施。工程完工后,按照新政办发〔2013〕150号文件的规定,向县发改局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