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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昌县鼓山书院修复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新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新昌县鼓山书院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相关前期工作成果及浙江省文物局的审查意见,原则同意杭州风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初步设计,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及用地
项目选址位于新昌县七星街道鼓山西南坡,东至石板路,南至停车场,西至驳坎处5米,北至操场围墙,规划用地8722平方米,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总平面布置
原则同意项目总平面布置方案。鼓山书院坐北朝南,以南北为纵轴线,划分为东中西三轴,中轴线由南至北依次为前厅、讲堂、藏书楼,随山势逐进提升,东、西轴线各有三进建筑,西侧院在西轴线一进、二进建筑西侧。书院南侧有泮池位于中轴线上,踏级而上,穿过牌坊,逐层递进,穿过平台,为书院主建筑主入口。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1726.93平方米,其中修缮工程建筑面积1073.9平方米、复原工程建筑面积653.0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前厅修缮:为单层三开间,建筑面积94.55平方米。
2.讲堂修缮:为单层三开间,建筑面积106.33平方米。
3.藏书楼修缮:为双层三开间,建筑面积187.23平方米。
4.东轴线建筑修缮:包含三进,为双层三开间,建筑面积536.13平方米。
5.西轴线第三进建筑修缮:为双层三开间,建筑面积149.66平方米。
6.西轴线一进、二进建筑复原:为单层三开间,建筑面积189.93平方米。
7.西侧院复原:为一幢二层建筑,建筑面积463.1平方米。
8.牌坊复原:为一座三间四柱冲天式石牌坊。
9.泮池复原:为一椭圆形水池,建筑面积318.6平方米。
项目建设内容还包括道路、绿化、水电等配套工程。
四、公用工程
原则同意交通、绿化等设计内容,建议完善环保、电气、消防、安全等专项设计篇章。环保、消防措施按相关部门意见落实。
五、节能
完善优化节能篇章,选用新型节能材料,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六、其他
鼓山书院属于浙江省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工程应坚持 “不改变文物原状”、“最低干预”等原则,以现存的有价值的实物为依据恢复原建筑形制,完整的展示鼓山书院。西轴线一进、二进建筑复原工程应根据省文物局批复意见组织实施。
七、项目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概算控制在877万元内,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请据此抓紧开展下步工作,尽快组织实施。工程完工后,按照新政办发〔2013〕150号文件的规定,向县发改局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附件:总概算核定表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