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应新昌县十九峰景区发展有限公司、新昌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大佛寺分公司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浙江省价格条例》和省物价局《浙江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等有关规定,经价格听证会听证,并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十九峰景区门票价格和大佛寺景区游览车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十九峰景区门票价格为每人次60元。原穿岩十九峰景区每人次30元、千丈幽谷景区每人次30元的门票价格予以取消。对学生、现役军人、残疾人、离退休人员、绍兴市居民免费游览时间等优惠措施仍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大佛寺景区游览车服务收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次5元(单趟)。
三、执行时间
1.十九峰景区门票价格从2017年6月1日起执行。
2.大佛寺景区游览车服务收费标准从2016年11月21日起执行。
具体详见新昌县人民政府网站(www.zjxc.gov.cn)“政策文件栏”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调整十九峰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新发改价[2016]174号)和《关于同意调整大佛寺景区游览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新发改价[2016]175号)文件。
特此公告。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