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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拔线沙溪镇镇区段整治提升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新昌县沙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江拔线沙溪镇镇区段整治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初步设计,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改造范围
项目位于沙溪镇镇区,整治范围为江拔线北起孙家田入口,南至镇区南入口,道路全长1.59公里。
二、总平面布置
原则同意该项目总平面布置。项目在尊重现状的基础上,对沙溪镇镇区段沿线建筑及用地进行空间梳理,注重重要景观节点的打造,形成以线为主,以线带面的提升手法。以道路为中心,以两侧可视建筑为边界,整合区域内道路、环境、配套设施各方面。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整治内容为建筑立面改造和景观节点提升,其中:建筑立面改造62幢;景观节点面积约5000平方米,包括硬化面积约1200平方米(含沥青铺地905平方米、花岗岩铺地175平方米、卵石铺地120平方米)、绿化面积约3800平方米。
四、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项目建筑立面改造和景观绿化的工程做法。对建筑立面进行色彩统一。对环境进行整体用地整合,整理零星绿地,局部布置停车位,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绿化区域主要以块状、带状形式分布,块状绿地以自然式配置为主,带状绿地以规则式配置为主。
五、消防、节能与环保
建议完善消防、节能与环保设计。材料选用应满足消防、环保、节能要求。
六、项目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概算控制在388.8万元内,其中工程费用333.4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请据此抓紧开展下步工作,尽快组织实施。工程完工后,按照新政办发〔2013〕150号文件的规定,向县发改局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