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科室、各位党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好“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新委直[2016]10号文件精神,决定在机关党支部和全体党员中实施“惠民广厦 我做先锋”为主题的“先锋工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系列讲话,激励机关党支部和全体党员立足岗位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争做改革先锋、服务先锋、志愿先锋,窗口业务办理达到“最多跑一次”要求,营造创先争优良好氛围,将公积金窗口打造成为办事效率高、政务服务优、办事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
二、主要内容
(一)争创“党员先锋岗”
“党员先锋岗”创建对象为机关全体科室,重点培育对象为业务窗口,具体要做到“四过硬四规范”。“四过硬”:政治思想过硬,遵纪守法,紧贴中心,奋发进取,充满正能量;工作作风过硬,忠于职守,敢于担当,政令畅通,公道正派;岗位业绩过硬,熟练掌握岗位工作技能,业务精通,克难攻坚,精准服务;群众口碑过硬,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形象良好,在本单位和服务对象中认可度高。“四规范”:规范制订创建“党员先锋岗”方案,有目标、有措施、有计划;规范设置创建“党员先锋岗”公示栏,亮岗位、亮人员、亮承诺;规范放置创建“党员先锋岗”标识,增强创建意识;规范公开创建“党员先锋岗”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争当“先锋标兵”
“先锋标兵”争创对象为全体机关党员,具体分别为做“三个先锋”。“改革先锋”:坚定发展信念,支持深化改革,主动围绕改革发展中的难点、重点和热点问题,锐意进取,勇于担当,创造性地推进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显著成绩;“服务先锋”: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学习新理念、新知识、新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不断提高办事效能、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志愿先锋”: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党员宗旨意识和示范引领作用,自觉参与五水共治、政策宣传、扶贫帮困、环境整治、文化体育等志愿活动, 积极参与“两地”报到,为群众多做好事,为社会多办善事, 带头弘扬新风正气,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2017年2月)。制定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工程”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明确创建要求,确定重点培育对象、工作进度安排和具体工作措施,组织相关科室和全体党员积极参加“党员先锋岗”和“先锋标兵”争创活动,确保全体党员和符合条件的岗位全员参与。
(二)组织实施(2017年3月起)。发掘先进典型,严格按照争创内容,及时做好先进事迹、经验做法的总结、提炼和宣传,积极营造培育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3月底前将“先锋工程”实施方案和“党员先锋岗”创建对象报县直机关工委备案。
做好创建和日常考评工作(2017年4月-5月)。4月初,“党员先锋岗”重点培育对象对照创建要求和科室工作实际,拟定创建方案,公开岗位职责和岗位承诺内容,启动创建工作。机关党支部每月对“党员先锋岗”重点培育对象和“先锋标兵”创建对象创建情况进行督查考评。
做好第一轮推选命名(2017年6月-7月)。机关党支部在日常管理考评基础上,按推荐指标和要求,向县直机关工委择优选送“党员先锋岗”和“先锋标兵”。“先锋工程”创建工作将列入单位机关基层党组织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被授予先锋称号的机关党员,可直接评定为当年度单位优秀党员,不占单位评优指标。在“七一”期间,通过先进事迹报告会、研讨交流等形式,开展各类先锋的事迹宣传活动。
做好下一轮创建的有关工作(2017年8月起)。机关党支部在第一轮创建的基础上总结提升,根据县直机关工委的统一部署,开展下一轮争创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把“先锋工程”作为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市直机关党员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受教育。
(二)强化监督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先锋工程”的全程管理,确保选树的先进典型经得起时间和群众的检验。机关党支部要经常性地开展自查自改,完善资料,建立台账,及时研究解决问题,不断提升创建质量。
(三)坚持统筹兼顾。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工程”要与服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基层基础结合起来,与推进单位本职工作结合起来,组织机关党员更好地在服务和保障我县经济社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中发挥作用。
(四)搞好宣传引导。要积极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广泛深入发掘和培育身边的先进典型,把经验总结好,典型选树好。要以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弘扬正气,不断强化政治责任和党员意识,真正做到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
中共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昌分中心党组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