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新政办发〔2017〕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因建设市民公园的需要,拟对市民公园房屋征收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等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规划红线,南至环城南路,西至规划红线,北至人民中路(详见房屋征收红线图)。
二、房屋征收范围内新昌县公安局、新昌县财政局(地税局)、新昌县国土资源局(含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新昌县环境保护局、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昌县国家税务局等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为一年)。
三、本通知自送达之日起执行。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