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新昌县 > 正文

关于调整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

2021-06-03 新昌县 收藏
朗读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及《关于调整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绍住金〔2017〕20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对2017年全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最高、最低月缴存额作以下调整,请遵照执行。

  一、按《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的通知》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有条件的单位,经管理中心批准,可适当放宽到五倍;最低不得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最高各为12%,最低不低于5%。按市统计局公布的绍兴市2016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3420元计,核定全县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最高缴存额分别为3171元,最低分别为159元。

     二、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计算到元,即见分、角进元。

    三、各单位在调整当月对新增职工暂不作变更,延期至次月作为新增人员变更,并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

    四、已低于2017年度最低缴存额度的缴存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调整到位。2018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缴存额度低于最低限额缴存者的贷款申请。

    五、尚未建立或未全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应按本规定及时到本中心为职工办理建缴或补缴住房公积金手续。

    六、已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可以在网上业务系统直接进行调整和补缴;未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请及时携带资料(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公章、法人章、财务章、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到新昌建行七星分理处预约办理,务必尽快办理,以免影响调整和补缴业务。建行预约:86166303。

    七、调整业务月份为2017年7月,各缴存单位务必在7月10日前完成此次调整工作。

    八、本通知可以登陆公积金中心业务QQ群(业务一群174738481、业务二群286353504)群文件下载,或者登陆绍兴住房公积金网(首页>各分中心>新昌分中心>通知公告)下载,请各经办人及时关注手机短信,不再寄送纸质材料。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昌分中心

                                     2017年6月26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新昌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xinchangxian/20210603/238592.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