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新政办发〔2018〕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市县长项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17〕6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重大产业项目谋划盯引工作,加速我县“市县长项目工程”顺利落地,经研究,对贯彻落实“市县长项目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全县每年谋划推进一批总投资10 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不包括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下同)。2018年主要推进10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8个,其中50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1个,15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3个。谋划推进的重大产业项目要紧扣“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结合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突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以及“中国制造2025”、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家重大战略,聚焦“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建设,重点引进“2+3+1”产业(即高端装备、健康医药两大战略性新兴主导产业,新材料、时尚创意、信息技术三大新兴产业及生产性服务业)。
二、具体谋划推进任务
县政府主要领导负责谋划推进1个总投资50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县政府分管领导各谋划推进1个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包括总投资20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3个)。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盯引团队制度。每位县政府领导配备1个联系部门,组成盯引团队,实行“一个盯引项目、一名负责领导、一套服务团队”机制,盯引领导负责协调招商洽谈以及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联系部门在盯引领导带领下,负责项目联系、审批、实施全程协调服务和综合管理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