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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佛龙井品牌提升“11358”工程的实施意见
新政办发〔2019〕8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为加快茶叶强县建设,不断规范质量管理,进一步提升大佛龙井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度,促进茶叶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经县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贯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健全我县茶叶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茶业发展有机衔接,充分应用大佛龙井的品牌价值,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以“打造百亿茶产业,创建龙井第一县”为总目标,持续实施大佛龙井品牌提升行动。2019年要通过实施“11358”工程,力争品牌管理更加规范、品牌营销更加自觉、品牌基础更加坚实、品牌覆盖更加广泛、品牌渗透更加深远,让大佛龙井的性价比凸显出来,不断巩固新昌茶叶在消费者心中的地位。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1次品牌管理专项整治。以“稳定产品质量、规范管理秩序”为目的,切实加强行业管理,从品牌策划、授权登记、质量分级、商标限额、集中展示、价格指导、市场整顿等环节入手,开展一次为期半年的大佛龙井品牌管理专项整治。重点是完善品牌设计要素,修订大佛龙井地理商标使用管理办法,建立诚信评估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实行个性包装备案制、一般包装统管制,优化价格指数形成机制,探索防伪标识登记派发工作,开展小作坊生产许可认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情况通报会、极品茶定制会,不定期举办生产技术培训交流活动等。
(二)成立1个茶叶产销联盟。推动茶叶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金牌销售商强强联合,不断提升区域公用品牌的安全度、信任度、美誉度。重点是在深入开展生态茶园、美丽茶园、优质茶园创建的基础上,筛选一批节肥减药、统防统治工作到位且管理面积较大、组织化程度高的茶叶专业合作社加入联盟;在全面推广大佛龙井加工标准的过程中,筛选一批机械化、清洁化、自动化生产的茶叶龙头企业或加工规模较大、质量较好的茶叶生产作坊加入联盟;在动态掌握各地大佛龙井门店、专柜、电商销售情况的前提下,筛选一批业绩稳定、前景看好且积极宣传区域公用品牌的金牌销售商加入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