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非煤矿山企业:
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浙应急﹝2019﹞17号)和绍兴市应急管理局要求,新昌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在2019年3-4月开展一次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査,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县所有非煤矿山(共5家)。
二、检查步骤及时间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27日前)。各非煤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行动,根据省局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矿山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开展情况、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情况等。
(二)执法检查阶段(3月28日至4月14日)。县应急管理局对照文件检查内容,对所有非煤矿山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重大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查处。
(三)整改提升阶段(4月15日至4月25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事故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事故隐患整改复查率要求100%,对隐患整改不合格的企业,一律依法查处。
三、组织领导
县应急管理局成立专项执法检查小组,组长孙洪,组员俞铿、孔华伟及专家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