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起草背景
为适应我县物业行业管理发展的新形势,积极推行物业服务规范化管理,促进物业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营造更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主要依据
本政策是《绍兴市物业管理办法》绍政发〔2019〕13 号的补充和提升,该文件是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绍兴市物业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国家、省、市对物业管理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政策要点
(一)建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制度。根据住宅小区物业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对新建住宅小区、老旧(安置)小区,进行统一规划、分类管理,实现物业管理服务全覆盖。
(二)该《实施意见》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职责,同时明确了由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街道(乡镇)及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级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综合性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物业管理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