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相关科室及上级派驻单位,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了确保春节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有序,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2019年1月25日起至2019年2月11日。
二、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分企业自查阶段和政府督查阶段,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街道按职责分工,组成9个工作小组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排除隐患,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安全。
1.自查阶段:1月25日起至 1月28日,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应立即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同时节日期间需安排好值班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安全。
2.督查阶段:1月29日起至2月3日街道各检查组根据职责,各组责任领导带队,责任单位负责,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重点行业(领域)及单位开展督查检查。
2月4日至11日由值班领导带队、值班人员负责,配合迎检区领导及有关部门对辖区的安全检查工作。
三、检查重点
要切实抓好消防、危化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型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和督查,同时在检查中要重点打击违建住人和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情况,特别是“三合一”情况。
1.加强消防安全监管。以“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居住出租房、易燃物品较多的生产企业、“家庭式”旅馆、宾馆、老式结构居民住宅等为重点,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重点检查相关审批部门报批程序是否合法,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足够、有效。
2.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要加强对商超、KTV、饭店、学校、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落实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特别要认真做好岁末年初期间商业促销、庆典等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举办店庆、促销等大型活动的,是否按规定严格审批,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是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3.加强景点、寺庙及游步道安全监管。加强对景点、寺庙及游步道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森林防火工作等,重点检查景点、寺庙及游步道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危险路段、通往不安全区域的道路路口、有风险的旅游项目出入口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是否规范、清晰、醒目、完善,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的设施、救援设施设备是否齐备、有效,游乐设施是否按规定定期接受质监部门的检验检测,取得合格证书,安全巡查人员是否及时到位、履行职责等。
4.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生产经营行为,切实加强源头管理。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行动,加大对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是否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预警等机制。
5.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生产监管。要督促各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合理安排春节前的建设工程进度,严格掌握施工作业安全条件,加强对建筑设备、施工工地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安全检查,防止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火灾和坍塌等事故的发生;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单位和在建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是否认真制订和落实各项安全防护和事故应对措施,坚决打击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
6.加强特种设施设备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对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坚决制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7.加强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监管。要严格落实区政府关于瓶装燃气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重点对瓶装液化气钢瓶、充装站点及经营、运输、使用、检验、报废等环节进行全面排查,特别要严厉查处餐饮等场所违规使用非正规渠道瓶装液化气、超量储存等行为;打击非法违法经营瓶装液化气行为。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时刻放在心上,高度重视,切实开展安全自查。各检查组要积极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对重点行业(领域)及重点单位要开展全面检查。各类大型活动主办单位要将活动情况上报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审批、备案,制定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通过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形式,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2.突出重点,全面检查。要坚持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在检查中做到“四不放过”:不放过任何一个单位,不放过任何一个企业,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不放过任何一个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3.认真整改,狠抓落实。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指出并填发限改通知书,限时整改,消除隐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保障措施、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加强整改过程监管,确保整改过程不出事故。
4.做好应急,及时反馈。请各村(社区)、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各村(社区)要及时将文件转发至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企业(单位)认真开展节前安全自查;各检查组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春节前并及时反馈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总结梳理检查情况,于2月11日前将检查情况报街道安监科(联系人:罗凌翔,联系电话:86693077),由安监科汇总后报区政府、区安委办。
附件:留下街道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分组表.docx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留下街道办事处
2019年1月15日
为了确保春节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有序,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2019年1月25日起至2019年2月11日。
二、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分企业自查阶段和政府督查阶段,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街道按职责分工,组成9个工作小组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排除隐患,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安全。
1.自查阶段:1月25日起至 1月28日,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应立即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同时节日期间需安排好值班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安全。
2.督查阶段:1月29日起至2月3日街道各检查组根据职责,各组责任领导带队,责任单位负责,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重点行业(领域)及单位开展督查检查。
2月4日至11日由值班领导带队、值班人员负责,配合迎检区领导及有关部门对辖区的安全检查工作。
三、检查重点
要切实抓好消防、危化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型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和督查,同时在检查中要重点打击违建住人和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情况,特别是“三合一”情况。
1.加强消防安全监管。以“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居住出租房、易燃物品较多的生产企业、“家庭式”旅馆、宾馆、老式结构居民住宅等为重点,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重点检查相关审批部门报批程序是否合法,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足够、有效。
2.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要加强对商超、KTV、饭店、学校、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落实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特别要认真做好岁末年初期间商业促销、庆典等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举办店庆、促销等大型活动的,是否按规定严格审批,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是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3.加强景点、寺庙及游步道安全监管。加强对景点、寺庙及游步道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森林防火工作等,重点检查景点、寺庙及游步道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危险路段、通往不安全区域的道路路口、有风险的旅游项目出入口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是否规范、清晰、醒目、完善,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的设施、救援设施设备是否齐备、有效,游乐设施是否按规定定期接受质监部门的检验检测,取得合格证书,安全巡查人员是否及时到位、履行职责等。
4.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生产经营行为,切实加强源头管理。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行动,加大对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是否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预警等机制。
5.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生产监管。要督促各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合理安排春节前的建设工程进度,严格掌握施工作业安全条件,加强对建筑设备、施工工地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安全检查,防止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火灾和坍塌等事故的发生;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单位和在建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是否认真制订和落实各项安全防护和事故应对措施,坚决打击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
6.加强特种设施设备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对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坚决制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7.加强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监管。要严格落实区政府关于瓶装燃气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重点对瓶装液化气钢瓶、充装站点及经营、运输、使用、检验、报废等环节进行全面排查,特别要严厉查处餐饮等场所违规使用非正规渠道瓶装液化气、超量储存等行为;打击非法违法经营瓶装液化气行为。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时刻放在心上,高度重视,切实开展安全自查。各检查组要积极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对重点行业(领域)及重点单位要开展全面检查。各类大型活动主办单位要将活动情况上报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审批、备案,制定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通过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形式,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2.突出重点,全面检查。要坚持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在检查中做到“四不放过”:不放过任何一个单位,不放过任何一个企业,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不放过任何一个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3.认真整改,狠抓落实。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指出并填发限改通知书,限时整改,消除隐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保障措施、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加强整改过程监管,确保整改过程不出事故。
4.做好应急,及时反馈。请各村(社区)、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各村(社区)要及时将文件转发至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企业(单位)认真开展节前安全自查;各检查组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春节前并及时反馈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总结梳理检查情况,于2月11日前将检查情况报街道安监科(联系人:罗凌翔,联系电话:86693077),由安监科汇总后报区政府、区安委办。
附件:留下街道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分组表.docx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留下街道办事处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