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部门:
为积极实施企业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向企业集聚,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根据《中共象山县委、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县委发〔2016〕28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8年象山县企业人才生活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1、自2017年1月1日起,在象企业(不含直属单位、国有企业)全职新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与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
二、补贴标准
(一)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助2000元;
(二)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
(三)本科生每人每月补助300元。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1.本人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
2.企业审核并汇总,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统一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核。
(二)申报材料
1.《象山县企业人才生活补助申请表》(附件1)一份;
2.《象山县企业人才生活补助汇总表》(附件2)一份并提供电子版;
3.企业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首次申请需提供)。
四、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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