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象山县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实施办法(暂行)》(象政办发〔2017〕138号)、《象山县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培育实施细则》(象科〔2019〕34号)有关规定及《象山县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培育责任书》约定,经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和县经信局联合考核,宁波润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考核“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象山政策 > 象山县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xiangshanxiankejiju/20240618/4468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