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象山县科技型小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象政办发〔2017〕141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镇乡(街道)推荐,现场核查,我局会同县财政局、县经信局联合评审,宁波盈科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77家企业拟认定为2020年度科技型小微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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