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科技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要求,现将2020年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年报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我市2017年、2018年、2019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填报内容
2019年度企业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具体详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附件6说明;其中企业财务状况填报单位为“万元”。
三、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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