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科技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200号)要求,结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相关规定,为及时了解掌握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趋势,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快报
(一)统计范围
2017—2019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宁波国家高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另行统计),其中2019年认定的企业应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复函名单为准。
(二)填报要求
所属地科技管理部门根据企业2019年度预估数据,汇总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详见附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签章后,于2020年1月16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统计年报
(一)统计范围
2017—2019年认定的国家高新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由高新区单独组织统计),其中2019年认定的企业应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复函名单为准。
(二)填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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