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相关功能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现场推进会精神,推进“科技争投”三年攻坚行动,支撑和引领“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根据《宁波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甬创新办〔2018〕4 号)要求,现将2019年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杭州湾新区、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等管委会。
二、申报要求
各地要围绕“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按照“一产业一布局”建设思路,立足本地产业发展基础和资源禀赋,聚焦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需求,建设发展一批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申报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具有较完善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方案。发展目标明确、路径清晰、重点突出,规划科学合理,政策举措有力。
2. 特色产业集聚度高、产业规模较大。产业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产业配套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发展潜力,能够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龙头企业或高成长性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形成龙头骨干企业与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融通的完整产业链条。
3. 具有较完备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建立集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计量测试、标准信息、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金融、人才培训、技术市场为一体的,为产业发展和培育提供全流程创新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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