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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和星级园区评定工作的通知》(甬民企办〔2023〕3号)文件要求,县经信局委托象山鼎捷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我县13个省级认定的小微企业园区开展2023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6月26日前反馈至县经信局。逾期视为无异议,不再接受任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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