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经济开发区经发科,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7〕12号)、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智能制造工程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7 -2019)的通知》(甬工推进办〔2017〕8号)和宁波市经信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推进规上企业智能化改造诊断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经信技改〔2017〕251号)精神,着力培育一批智能制造系统集成服务商队伍,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2020年第一批县级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象山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从事相关服务资质的机构(包括从企业或集团内部分离出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能为集团以外企业提供服务的单位),已列入市级、县级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名单的机构无需再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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