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各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一打三整治”相关工作要求,我局下步将开展全县2020年渔业领域“一打三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主要目标
全面加强休渔禁渔管理,以更严要求、更高标准、更实作风,严格实施海洋伏季休渔禁渔有关规定,确保休渔禁渔时期“船舶修造、渔具生产、水产品加工、制冰”等四类企业按规定执行,非法捕捞生产经营活动得到遏制,伏季休渔管理规定得到严格执行。具体目标为:
(一)船舶修造企业:开展涉渔船舶修造企业检查,建立健全船舶修造企业定期巡查、动态管理机制,杜绝非法修造涉渔船舶、“三无”船舶和玻璃钢艇等行为,强化涉渔“三无”船舶源头管控。
(二)渔具生产企业:开展渔具制造企业的检查,确保渔具制造最小尺目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三)水产品加工企业:对非法收购、冷藏、销售违禁渔获物等各类生产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全面遏制违规作业行为。
(四)制冰企业:加强对违反伏季休渔区、禁渔期等规定,违规向“三无”和违禁作业渔船供冰、代冻等生产经营行为的检查。
二、具体行动
1.4月底,成立工作专班,按联系乡镇和重点企业落实分管领导和人员。组织相关乡镇及有关企业召开“一打三整治”专项会议,同时签订承诺书,下发相关宣传资料。
2.5、6月份,全局动员,统一行动,奔赴各镇乡(街道)及相关企业,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对“四类”企业实施网格化管理,做到企业底数清、情况明,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重点突出对船舶修造企业、制冰企业排查(每星期不少于一次)。
3.5-9月份,联合县水利和渔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协同检查打击机制,做到信息互通、行动配合、相互支持;牵头各镇乡(街道),定船、定企、定时、定区域开展巡查,集中处置清理“三无”船舶、玻璃钢艇的生产修造,制冰、渔具、水产品加工企业的代冻、收购、销售、转载违禁渔获物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每月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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