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街道)工贸办(科)、石浦经发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产品应用,促进循环经济,推动全县节能降耗工作的开展。根据《象山县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象节能办〔2015〕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度第二批节能改造、节水型企业创建与水平衡测试、清洁生产审核等项目补助资金予以下达,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5年第二批节能改造项目由企业申报,经各主管部门初审,县经信局和财政局审核和评审,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宁波正源电力有限公司等13个节能项目予以补助,合计181万元(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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