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街道)工贸办(科),各有关企业:
根据根据宁波市经信委和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和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经信企管[2014]144号)和《关于下达2015年度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甬财政发[2015]32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15年度市级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和创新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已经申报市经信委通过审核的宁波华众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见附件1)
二、验收申请及材料
管理咨询和自主创新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单位应及时向我局中小企业科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验收材料:
1、宁波市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和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申请表(见附件2);
2、项目实施报告和项目绩效评估报告(需提供实施前后相关数据比较);
3、项目的支付凭证和发票复印件;
4、验收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等。
三、验收组织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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