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2012年象山县农村信息化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象经信[2012]154号)、《关于表彰2012年度宁波市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甬智慧办[2013]3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的实际情况,经县智慧办考核评比,决定对2012年度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示范村、市县级优秀信息员、信息化设备更新维护及业务培训等项目给予奖励和补助。
本次共下达补助和奖励资金50万元,其中示范村奖励2万元,市级优秀信息员3.68万元,县级优秀信息员奖励1.8万元;信息化设备更新30万元;业务培训和设备维护等12.52万元,详见附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象山政策 > 象山县经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xiangshanxianjingxinju/20181121/202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