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印花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
朗读
各印花企业:
为优化印花行业产业结构,提升工艺装备、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水平,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印花行业健康、规范和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全面开展印花行业污染整治活动,现将《印花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1.印花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2.印花行业阶段性验收标准
象山县环保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1
象山县印花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解决我县印花行业无序发展、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提升企业装备技术、污染治理和内部环境保护管理水平,促进行业优化布局和产业升级,保障群众权益。按照“提升一批、搬迁一批、淘汰一批”和“有保有压、上大压小”的工作思路,全面开展印花行业污染整治活动。
二、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印花企业和企业配套印花车间。
三、整治目标
废水处置达标率达100%,固废(含危废)安全处置率达100%。
四、整治重点
要求每家印花企业安装一厂一表。
(一)废水规范处置
1、直接排入环境,废水经处理达到所在区域排放标准才可排放;
2、排入城区污水厂和工业污水厂,废水经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排入污水管网;
3、对废水委托处理的印花企业与委托单位签订协议,同时报环保局备案,做到印花废水采用明管排入集水池。
(二)固废规范处置
1、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做好分类贮存,危险废物应做到防渗透、防扬散、防流失等规范贮存。
2、印花染料桶、包装袋、废染料等危险废物,应与处置单位签订协议,并按规定处置。
3、其它一般废物应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三)各印花企业应做好产量、印花用水、以及危废产生台帐资料工作。
(四)委托处理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做好印花用水运载台帐,按季报环保局备案。
五、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2012年8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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