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朗读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整治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象山县环保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关于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整治的实施方案
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2010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意见》(象综治〔2010〕3号)精神,扎实有效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迎世博、保平安、促和谐,全面构筑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工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着力解决一些区域与行业环境问题和安全隐患,深入推进“平安象山”建设,为保障上海世博会全面成功举办,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措施
1、全面排查涉及铅、镉、汞、铬、砷的污染源。重点整治有色金属冶炼、含铅蓄电池、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电镀、危险废物处置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及历史遗留重金属废物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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