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制定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确保扶持项目确定和资金安排科学合理、公平公正,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明确责任部门及工作流程。
二、制定依据:
1、《浙江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浙财社[2018]49号)
2、《宁波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甬民计〔2018〕13号)
三、主要内容:
(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水库移民每人每年600元直补资金发放管理及每年核减直补对象的规定。
(二)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
1.基本口粮田建设及水利设施配套建设。
2.交通、供电、通信、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建设。
3.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4.移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
5.移民能够直接受益和增强移民村集体经济实力的生产开发项目。
6.与移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项目。
(三)项目前期工作。
1、项目实施单位需提供项目内容、项目工程量、项目概算、实施计划、资金筹措、效益评估、收益分配等的可行性调研(报告)。
2、每年年底各镇乡、街道汇总上报年度项目计划,县民政局、财政局在收到镇乡、街道年度计划后,30个工作日内下达年度计划。
3、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上报前必须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项目涉及多个移民村的,应将拟建项目在所涉及的多个移民村进行公示。
4、项目确定原则。一是开发性项目优先原则,二是效益优先原则,三是移民人数集中村和移民安置村优先原则,四是兼顾平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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