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医疗健康集团、项目办成员单位:
为做好202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根据《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四版)》、《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基层卫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以镇乡(街道)为单位,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90%以上,动态使用率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上升,绿灯档案覆盖率和电子健康档案开放率达50%;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0%以上,健康体检表完整率达70%以上。以县为单位,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重复率为0。
以镇乡(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含麻疹成分疫苗2剂接种率达95%及以上)。
以镇乡(街道)为单位,稳定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规范管理率达70%以上,签约慢性病患者诊间随访率达到60%以上;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达90%以上;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达到100%。
以镇乡(街道)为单位,新生儿访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和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达90%以上。
以镇乡(街道)为单位,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与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达65%以上。
以镇乡(街道)为单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80%以上。
以县为单位,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例保持95%以上。
为接受预防接种、妇幼保健、艾滋病和结核病防控等服务的流动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疫规划、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传染病防控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
2020年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稳定在65元,新增5元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按照国家要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出,不实行标化工作当量法购买服务。结合县域医共体建设和基层补偿机制改革,推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标化工作当量法购买,实现精细化管理。合理分配乡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比例,适当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根据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绩效评价并及时拨付补助资金,鼓励条件成熟的村卫生室纳入标化工作当量法购买范围。
三、加强数据治理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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