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示范性农业经营主体:
为引导和扶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升农业产业化程度,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根据《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象山县现代农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象政发〔2021〕37号)、《象山县农业农村局 象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象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象农发〔2021〕51号)精神,现下拨2021年度示范性农业经营主体奖励资金合计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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