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渔业油价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我县2014年度渔业油价补助申报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预算指标的通知》(财建[2014]562号)和《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1006号),以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渔业油价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4]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补助对象范围
1、持合法有效证件,并纳入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数据库管理的国内海洋捕捞渔船;
2、持有效养殖证和渔业船舶证书,并使用养殖机动渔船从事正常养殖生产活动的养殖渔船;
3、经农业部批准确认,持合法有效证件,从事正常远洋生产的远洋捕捞渔船。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
2014年度渔业油价补助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镇乡(街道)要及时通知符合渔业油价补助条件的渔业生产者,如实填报《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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