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浦港渔业油船安全管理的通知
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渔)办: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渔业油船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加强渔业油船安全管理,保障油船及船员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渔区社会稳定和渔业生产健康发展,现就石浦港渔业油船安全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石浦港渔业油船纳管实行总量控制。对持有原渔业、交通部门签发的相关证书、且经渔业船检部门检验合格的,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待批准后办理相关检验、登记等手续。
2、石浦港渔业油船实行公司化管理。根据《浙江省渔业辅助船安全管理办法》,渔业辅助船应实行公司化管理。在今年8月份石浦港渔业油船船东座谈会上达成一致共识,组建一家安全管理公司。现象山石浦荔港加油船管理有限公司已挂牌成立,要求石浦港渔业油船挂靠该公司,接受其安全监管,否则监管部门不予签发相关证书。
3、油船管理公司的职责。象山石浦荔港加油船管理公司是石浦港渔业油船安全管理的主体单位。其主要职责:遵守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承担石浦港渔业油船日常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油船船东、船长、船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组织开展职务船员培训;建立油船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并督促落实;督促油船按规定配备职务证书和各类救生、消防、通讯等设备并有效使用;加强渔业油船动态管理;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协助油船办理相关船舶检验、船员保险。协助油船突发事件应急救助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承担县职能部门、镇乡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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